湖南瑞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生物质颗粒供热设备、1000套装配式轻钢保温结构密集烤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0台生物质颗粒供热设备、1000套装配式轻钢保温结构密集烤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一区003-1栋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2372.37m2,项目总投资2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下料区、机加工区、焊接区、喷漆区、装配区等。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采用在公众网站进行环评文本公示的形式,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运营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建议等。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瑞益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一区003-1栋
五、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乐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工
联系电话:17343614461
湖南瑞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生物质颗粒供热设备、1000套装配式轻钢保温结构密集烤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污染影响类)
报批稿
项目名称: 年产3000台生物质颗粒供热设备、1000套装配式轻钢保温结构密集烤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湖南瑞益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4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湖南瑞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生物质颗粒供热设备、1000套装配式轻钢保温结构密集烤房建设项目专家意见修改清单
序号 |
专家意见 |
修改说明 |
1 |
补充项目建设内容表中对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依托关系公辅工程的依托关系,细化租赁厂房原有情况 |
P12-13已补充项目与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依托关系; P14已细化租赁厂房情况 |
2 |
说明厂房喷漆区的设置(是否厂房内建设小喷漆房,从平面图上看有两个室外喷漆房),说明项目产品方案中各产品设备的尺寸规格和喷涂面积,据此核实喷漆用漆量(有机硅耐热漆3吨、稀释剂0.12吨)的依据 |
P23已说明喷漆房位置; P10-11已说明产品设备的尺寸规格和喷涂面积,已核实喷漆用漆量 |
3 |
项目设置食堂及宿舍,据此核实生活用水量及生活污水产生量 |
P12已核实核实生活用水量及生活污水产生量 |
4 |
简要说明施工期内容和产污环节及环保措施 |
P22已简要说明施工期内容和产污环节及环保措施 |
5 |
表2-8主要产污环节及产污情况,去油环节应根据香蕉水成分补充二甲苯等污染因子,喷漆环节应补充固废漆渣。附件补充香蕉水MSDS卡。补充油漆平衡和VOC平衡 |
P15已完善主要产污环节及产污情况; 附件5已补充香蕉水MSDS报告; P25-26已补充油漆平衡和VOC平衡 |
6 |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达标区判定和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如有2023年等新数据需更新 |
2023数据暂未更新 |
7 |
核实99%金属粉尘沉降率 |
P23已核实 |
8 |
污染源强核算在去油环节应补充二甲苯的产生量,据此完善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明确活性炭更换周期和频次,必要时优化污染防治措施(如采用RCO) |
P25已补充去油工序二甲苯产生量,已完善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P35已明确活性炭更换周期和频次 |
9 |
核实喷漆房尺寸、风量12000m3/h、排气筒内径0.35m,据此核算出风速34m/s,不符合《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要求,据此核实排放速率。补充废气非正常排放情况简要分析 |
P25已核实风量及排放速率; P28已补充废气非正常排放情况简要分析 |
10 |
提出土壤和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 |
P40-41已提出土壤和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 |
11 |
细化环境风险情景识别和防控措施(消防废水经雨水沟外排) |
P39-40已完善风险分析 |
12 |
完善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环保投资、验收一览表、环保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等 |
附图5已完善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 P43-44已完善环保投资、验收一览表; P45已完善环保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P48已完善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
湖南瑞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生物质颗粒供热设备、1000套装配式轻钢保温结构密集烤房建设项目专家意见修改清单
序号 |
专家意见 |
修改说明 |
1 |
项目基本情况:由于项目选址不在园区,补充项目选址与区域“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套合图的符合性。 |
P5已补充 |
2 |
工程概况和工程分析:(1)核实原辅材料消耗,核实项目产品总受漆面积,喷漆层数,据此核实油漆和稀释剂消耗量。(2)补充喷漆/晾干房建设内容明确主要尺寸,核实通风方式,是否送新风,补充工件最大尺寸,说明工件进出喷漆房的方式(摆渡车?行吊?),据此核实明确喷漆房气密性设计方案。(3)根据油漆及稀释剂、除锈剂 MSDS 资料及消耗量,补充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平衡核实明确 V0Cs 最终损失去向,废气需明确收集效率,据此核实有组织、无组织有机废气污染源强;明确打磨方式以及打磨废气排放方式。(4)列表补充项目设备噪声源及源强(分室内室外)。(5)核实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及数量,给出项目涉及的固废代码。 |
P10-11已说明产品、喷漆/晾干房尺寸,通风方式,已核实油漆和稀释剂消耗量; P25-26已核实有组织、无组织有机废气污染源强,已补充油漆、VOC、二甲苯平衡; 项目产品不涉及打磨工序; P33已补充室外噪声源; P35-36已核实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及数量,已核实代码 |
3 |
环境现状、保护目标、评价标准:(1)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二甲苯、V0Cs建议参照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2)评价因子补充臭气浓度,并补充相应的排放执行标准。 |
P20已完善VOCs、二甲苯评价标准 P20已补充臭气浓度执行标准,P25已补充臭气浓度分析; |
4 |
环境影响、环保措施:(1)如果经核实的油漆+稀释剂使用量超过5 吨建议比选 RC0 废气净化处理措施后优化有机废气环保措施。(2)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化建设要求。(3)核实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可靠性, |
项目使用油漆不超过5吨; P38已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化建设要求; P35已核实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情况 |
湖南瑞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生物质颗粒供热设备、1000套装配式轻钢保温结构密集烤房建设项目专家意见修改清单
序号 |
专家意见 |
修改说明 |
1 |
工艺流程应细化,明确油漆使用方式,是否有烤漆工艺等,明确三废产生情况,固体废物产生节点。将包装材料及铁屑纳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有依据,并明确包装材料是哪些,与油漆桶等区别开来 |
P14-15已核实工艺流程机三废产生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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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在园区内的,一般要执行三类标准 |
根据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本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不属于规划工业企业园区 |
3 |
明确是否有车间地面清洁废水或者清洁含油废水,确无生产废水产生的,仅为生活废水产生并纳入集中污水处理厂的,不需要纳入废水总量管理,不需要明确控制指标 |
P12已明确项目用水及废水产生环节; P20已明确总量指标在污水处理厂调剂 |
4 |
完善附图附件。附用地规划图 |
附图6已补充土地利用规划图 |
目录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6
附件
附件1 环评委托函
附件2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3 项目厂房租赁合同
附件4 检测报告
附件5 油漆、稀释剂MSDS报告
附件6 企业投资备案证明
附件7 专家签到表及专家意见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4 项目现状照片图
附图5 湘潭市“三区三线”图
附图6 项目土地利用规划图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台生物质颗粒供热设备、1000套装配式轻钢保温结构密集烤房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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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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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人 |
张涛 |
联系方式 |
13667333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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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一区003-1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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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坐标 |
(E:112度39分23.779秒,N:27度50分15.281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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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3599 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 |
三十二 专用设备制造业—70、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59—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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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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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湘潭市雨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雨发改备〔2024〕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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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
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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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资占比(%) |
13 |
施工工期 |
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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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12372.37(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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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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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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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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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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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性分析 |
1、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1: 表1-1 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
为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湘潭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25日公布了《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潭政发[2020]12号),提出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湘潭市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31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4个,重点管控单元17个,一般管控单元10个。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编码:ZH43030230002。相关管控要求见表1-2。 表1-2 项目与《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潭政发[2020]12号》要求对照表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潭政发[2020]12 号)中“附件 3 湘潭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的相关要求。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分类中的“C3599 其他专用设备制造”,经查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一区003-1栋,依托原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年)(2016 年修改)》。同时,根据本项目与湘潭市“三区三线”相对位置关系图(详见附图5),本项目不处于生态红线范围内,不占用基本农田,本项目选址合理。 区域交通运输条件良好,供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齐全,区域内环境质量较好,仍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在采取报告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选址合理。 4、与《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相关要求:强化重点行业VOCs科学治理。以工业涂装、石化、化工、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企业VOCs原料替代、排放全过程控制。按照“分业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则,加大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推广使用力度,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减少无组织排放。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使用的溶剂型涂料较少,从源头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工程设置有密闭良好的喷漆、晾干一体房,不进行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调漆、喷漆、晾干等工段均在密闭操作间内进行,收集效率较高,收集的有机气体采取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可以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 5、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相关内容,对本项目符合性列表如下。 表1-3 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析
6、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的相关内容,对本项目符合性列表如下。 表1-4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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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1、项目工程概况 湖南瑞益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2月,为“湖南美瑞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生物质颗粒供热设备、装配式轻钢保温结构密集烤房,投资200万租赁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一区003-1栋厂房建设年产3000台生物质颗粒供热设备、1000套装配式轻钢保温结构密集烤房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82 号令)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三十二 专用设备制造业—70、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59—其他”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湖南瑞益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南乐和科技有限公司承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本公司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收集资料、进行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2-1。 表2-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2、项目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生产生物质颗粒供热设备、装配式轻钢保温结构密集烤房,产品进出喷漆房采用摆渡车,晾干采用自然晾干,调漆、喷漆、晾干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产品方案如下: 表2-2 项目产品方案
3、项目主要设备情况 表2-3项目主要设备清单
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表2-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主要成分理化性质: 二甲苯:化学式为C8H10,二甲苯或二甲苯芳族烃混合物,无色透明液体。有芳香烃的特殊气味。系由45%~70%的间二甲苯、15%~25%的对二甲苯和10%~15%邻二甲苯三种异构体所组成的混合物,易流动,能与无水乙醇、乙醚和其他许多有机溶剂混溶。二甲苯具刺激性气味、易燃,与乙醇、氯仿或乙醚能任意混合,在水中不溶。沸点为137~140 ℃。二甲苯属于低毒类化学物质,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ACGIH)将其归类为A4级,即缺乏对人体、动物致癌性证据的物质。塑料、燃料、橡胶,各种涂料的添加剂以及各种胶粘剂、防水材料中,还可来自燃料和烟叶的燃烧气体。 丁醇:化学式为C4H10O,为无色透明的液体有机化合物,有酒味。正丁醇可广泛的应用于化工、医药、食品甚至是能源领域,其应用消费的广泛性也就决定了其工业生产、科研研究的广泛关注度。正丁醇是重要的基本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增塑剂和醋酸丁酯、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丁酯等,也常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 香蕉水:又名天那水,化学式为CH3CH(CH3)CH2CH2OOCCH3。是由多种有机溶剂配制而成的无色透明易挥发的液体,主要成分包括乙酸丁乙酯、乙酸乙酯、正丁醇、丙酮、二甲苯等,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5、项目工程给、排水情况 (1)给水 本项目给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地面采用清扫方式,工件清洗采用抹布蘸取香蕉水擦拭即可,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生活用水量参照湖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表31中办公楼用水定额(包括办公室、食堂、浴室、集体宿舍等相关用水量),用水量以38m3/(人·a)计,则用水量为7.9m3/d、1900m3/a。 综上,项目总用水量为1900m3/a。 (2)排水 本项目排水包括生活污水,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1m3/d,1710m3/a。依托厂房已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楠竹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3)供电 本项目供电由区域市政电网统一供应。 (4)通风系统 项目厂区内主要通风设施为自然通风。 6、项目工程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情况 项目劳动定员50人,年工作240天,一班制,项目设置食堂及宿舍。 7、项目工程平面布局 根据建设方提供的总平面布置图得知,厂房北侧及中部主要为焊接区,厂房南侧主要为成品仓储及喷漆区、办公区,西侧主要为装配区,东侧为原料仓储区、机加工区等,各区域之间设环形道路,从厂房设置、生产转运以及功能分区布置等方面来看,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具体平面布局详见附图2。 8、本项目与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依托关系表2-7本项目与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依托关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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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项目生产工艺
图2-1 项目工艺及产排污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机加工:外购钢材根据工件需要切割成合适的形状和大小,采用激光切割机、切管机、折弯机等进行机加工,该过程产生噪声及少量粉尘、边角料。 焊接:将切割好的钢材通过焊机进行焊接组装,该过程会产生噪声及焊接烟尘。 去油:根据产品要求,项目工件无需打磨抛光,将焊接好的工件转移至喷漆房,用抹布蘸取少量香蕉水擦拭去除工件表面油脂。 喷漆:去油处理后产品转移至喷漆房采用喷枪进行喷漆,喷漆完成后置于喷漆房内自然晾干,无需烘干,该过程产生漆雾、有机废气,通过密闭收集,经喷漆房过滤棉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后的产品经过组装后外售。 表2-8主要产污环节及产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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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厂房为原来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厂房,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于2018年底已停产,经现场勘察,现有厂房为空厂房,无原有污染情况。 |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达标区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6.2.1.1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平均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项目位于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为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状况,本次收集了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度1月-12月湘潭市环境空气质量中雨湖区环境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数据,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见表3-1。 表3-1 2023年度湘潭市雨湖区环境空气监测结果统计
由上表可知,2023年雨湖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主要超标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故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 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湘潭市人民政府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实施燃煤控制,实施煤量实现减量替代的前提下,治理工业污染,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防治移动污染源,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整治面源污染、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深化秸秆“双禁”,强化“双禁”工作力度。采取上述措施后,湘潭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 湘潭市已于2020年7月30日颁布了《湘潭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0年-2027年)》(潭环发〔2020〕31号),该规划以实现湘潭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主要目标,以 PM2.5和 O3污染防治为主线,坚持源头减量、全过程控制原则,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以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精细化治理为重点,深化污染源类综合整治,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从源头控制,从末端治理,加强保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监测监管体系,推进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到2025年,PM2.5年均浓度有效降低,力争O3年均浓度升高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到2027年,实现PM2.5年均浓度达标,O3超标风险显著降低。 (2)现状补充监测 根据项目产排污情况,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本环评委托湖南宇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12日对楠竹山镇居民点进行了大气环境现状监测值,监测结果详见表3-2。 表3-2 环境空气监测数据一览表
由表3-2可知,在监测期间,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二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2、地表水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楠竹山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汇入韶河。根据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湘潭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年度简报》,立山村断面(韶河楠竹山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考核结果为Ⅲ类水质,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的II 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地表水监控断面为不达标区。 3、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具体编制要求“声环境、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各点位应监测昼夜间噪声,监测时间不少于1天,项目夜间不生产则仅监测昼间噪声。”结合现场调查,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需要进行声环境质量监测。 4、生态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提到的“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行生态现状调查”。本项目位于湘潭市雨湖区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一区003-1栋,且租赁已建成的工业厂房,故无需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改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可不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 6、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试行)》中具体编制要求“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结合现场及工艺分析调查,本项目位于湘潭市雨湖区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一区003-1栋,采用自来水进行供水,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厂房车间地面已硬化,项目基本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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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见下表3-3。 表3-3 主要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表水环境目标 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见下表3-4。 表3-4 主要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4、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厂区内及周边200m,无需要特殊保护物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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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喷漆房产生的二甲苯、VOCs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厂房外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表2限值。 表3-6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表3-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表3-8 噪声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及修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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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控制 指标 |
按国家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在核算污染物排放量的基础上提出工程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任务之一,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应包括国家规定的指标和项目的特征污染物。 (1)水污染物控制指标: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楠竹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楠竹山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项目的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86t/a,NH3-N:0.014t/a,其总量指标在城南污水处理厂中调剂。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VOCs、二甲苯,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0.4t/a。 |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一、施工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本项目不涉及动土施工,项目方只对厂房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污染物产生量较小,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为安装和调试产生的噪声和一般性废包装材料。 噪声环境:本次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设备安装的时间,施工机械选用质量较好的低噪声设备,避免噪声通过门窗发散,尽量缩短使用时间,减少噪声向周围辐射。同时要求进出汽车限速,禁止鸣笛以降低装卸料噪声及机动车的交通噪声的影响,经墙体隔声自然衰减,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大气环境:要求卸货时轻放,防止扬尘的产生,同时要求进出汽车限速,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采取措施后粉尘产生量很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安装设备过程中拆卸下来的设备外包装材料不能随意堆放,要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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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1、废气污染物源强及治理措施分析 1.1废气污染物源强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为机加工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调漆、喷漆及晾干、去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食堂油烟。 (1)机加工粉尘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33 金属制品业、34 通用设备制造业、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36 汽车制造业、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431 金属制品修理、432 通用设备修理、433 专用设备修理、43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修理(不包括电镀工艺)行业系数手册手册》,“切割”产污系数为1.1kg/吨-原料,原料用量约1600t/a,则切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约1.76t/a。由于金属粉尘密度大,约95%金属粉尘能够较快沉降到加工设备的周围,小部分较细小的碎屑无组织排放,切割工序年工作时间1200h,无组织排放量约0.088t/a、0.073kg/h。 (2)焊接烟尘 本项目设有焊接工序,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过程主要产生焊接烟尘。本项目主要焊丝使用量为25t/a。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焊接工段-实心焊丝-二氧化碳保护焊、埋弧焊、氩弧焊工艺颗粒物的产污系数为9.19kg/t-原料,则项目焊接烟尘的产生量为 0.23t/a,焊接工序年工作时间1500h。 本项目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按80%计,处理效率按 80%计,则经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的排放量为0.037t/a,未被收集的量为0.046t/a,焊接烟尘的排放量共计0.083t/a,排放速率为0.055kg/h。 (3)调漆、喷漆、晾干、去油废气产生情况及源强分析 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操作,喷漆房位于厂房南侧外雨棚内,主要污染物为漆雾(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二甲苯。项目油漆、稀释剂原辅材料使用量见下表,原料中污染物成分根据物料MSDS给出(其中挥发性有机物和二甲苯均取MSDS表中最大值),各环节挥发性有机物产生情况占比参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HJ 1097-2020)的附录E物料衡算系数给出。 表4-1 喷漆原辅材料中的污染物成分含量情况表
表4-2 喷漆生产工序物料衡算系数一览表
根据上表,参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HJ 1097-2020)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采用物料衡算法计算得出喷漆废气污染物的产生情况。 颗粒物产生量计算公式:
式中:D——核算时段内油漆中颗粒物(漆雾)产生量,t; G——核算时段内油漆用物料消耗量,t; W——核算时段内油漆中固体分含量,%,采用设计值; λ——对应喷涂工艺固体分附着率,%,参考上表确定。 根据上述计算方式得出喷漆过程中漆雾产生量为1.155t/a,有机废气产生量按照油漆、稀释剂中挥发分的最大含量计算,则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为1.02t/a,其中二甲苯产生量为0.696t/a。 去油工序在喷漆房内工作,采用抹布蘸取香蕉水擦拭工件,香蕉水年用量约为60kg,主要成分为乙酸正丁酯15%、乙酸乙酯15%、正丁醇10-15%、乙醇10%、丙酮5-10%、苯20%、二甲苯20%,按照全部挥发计算,则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06t/a,其中二甲苯0.012t/a。 综上,有机废气产生量约为1.08t/a,其中二甲苯0.708t/a。 调漆、喷漆、晾干均在密闭喷漆房中进行,厂房设置一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经喷漆房侧边收集口收集+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DA001)。 喷漆房年工作时间为1500h,风机风量为15000m3/h,收集效率以90%计,干式过滤棉对颗粒物处理效率取90%,两级活性炭对挥发性有机物吸附效率取70%,其污染物产排污情况如下: 表4-3 喷漆房废气产排污情况一览表
表4-4 项目油漆物料平衡 单位:t/a
图4-1 项目VOCs平衡图(t/a)
图4-2 项目二甲苯平衡图(t/a) (4)恶臭异味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刺激性气体(以臭气浓度计),项目产生的刺激性气体随有机废气一同经活性炭吸附后有组织排放,建议企业加强车间通风、保持车间清洁,采取上述措施后,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5)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厨房作业时会产生油烟废气。油烟废气主要是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食用油用量平均按50g/人•天计,则年耗油为0.6t/a。据类比调查,不同的烧炸煮工况,油烟气中烟气浓度及挥发量均有所不同,油的平均挥发量为总耗油量的2~4%,按油烟产生量占用油量的3%计,则本项目油烟产生量约为0.018t/a。食堂厨房工作按每天4小时计算,则油烟产生量为0.019kg/h。风机风量按3000m3/h计,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约为80%,则本项目油烟废气产生浓度为6.3mg/m3,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为1.26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限值要求。 1.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信息表如下表4-5所示: 表4-5 废气污染物信息表
表4-6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参数表
表4-7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根据表4-6可知,项目废气在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情况下均超标排放,对周边环境有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废气设施的巡检维护,尽量减少废气处理设施的故障频率。 厂区周边环保目标较少,废气排放量不大,喷涂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二甲苯、VOCs排放浓度可满足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标准要求。 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1)活性炭是一种由含碳材料制成的外观呈黑色,内部孔隙结构发达、比表面积大、吸附能力强的一类微晶质碳素材料。活性炭材料中有大量肉眼看不见的微孔,1克活性炭材料中微孔的总内表面积可高达700-2300m2。正是这些微孔使得活性炭能“捕捉”各种有毒有害气体和杂质。由于气相分子和吸附剂表面分子之间的吸引力,使气相分子吸附在吸附剂表面。吸附剂表面面积愈大、单位质量吸附剂所能吸附的物质愈多。建议项目采用蜂窝状活性炭,比表面积900~1500m2/g,具有非常良好的吸附特性,其吸附量比活性炭颗粒一般大20~100倍,吸附容量为15wt%。当吸附载体吸附饱和时,可考虑更换。采用活性炭进行有机尾气的净化,其去除效率会因活性炭吸附废气的饱和程度而不同,净化效率为50%~90%。本项目所选用的活性炭的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废气在活性炭吸附塔内的停留时间在1~2s。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活性炭吸附为处理有机废气的可行技术,因此,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项目运营后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综上分析,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1.3营运期废气监测计划 表4-8 废气监测计划
2、废水污染物源强及治理措施分析 2.1废水污染物源强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7.1m3/d,1710m3/a,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为COD:300mg/L,BOD5:200mg/L,NH3-N:30mg/L,SS:200mg/L,动植物油:50mg/L,依托厂房配套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楠竹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2.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等,水质污染因子较简单,废水量较小,且属于间歇排放,配套化粪池容积约为50m3,项目废水产生量7.1m3/d,占化粪池容量的14.2%,污染因子均为常规因子,污染物浓度不高,依托的化粪池可接纳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污水,项目外排污水依托厂房配套化粪池处理后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因此本项目外排污水依托厂房配套化粪池处理可行。 (2)废水进入楠竹山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可行性分析 湘潭楠竹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坐落于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于湘潭、湘 乡、韶山三市交汇处。纳污范围,楠竹山镇的居民生活污水,服务人口约3.5 万人,服务面积约8.9平方公里。整个工程建设估算投资总计约1.2亿元,工 程建设整体规模为日处理污水量1.2万吨/天。厂区土建和管网按远期已一次性 建设到位,设备按近期0.6万吨/天规模安装,管网建设长度约8.4公里,另建 一体化泵站三个。本工程于2018年11月1日开始建设,至2019年12月30日建设完成并实现通水。厂区建设地点位于楠竹山镇江南工业集团下属企业原灯具厂,占地面积约10. 14亩。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CASS 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工艺,污泥脱水工艺采用“叠螺污泥浓缩脱水+低温除湿热泵干化技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的一级A标准。 楠竹山污水厂已全部建成,于2020年6月开始进行培菌及设备调试等试 运行工作。目前培菌及试运行工作已经完成,现在出水水质已经达到《城镇污 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每天处理的污水流量约4200立方。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楠竹山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项目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完善,污水可纳入楠竹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楠竹山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能力约为0.68万m3/d,本项目废水排放量7.1m3/d,仅占楠竹山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的0.104%,从处理规模上分析,楠竹山污水处理厂完全具备接纳本建设项目污水。本项目废水浓度较低,不会对楠竹山污水处理厂产生冲击性的影响。综上所述,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项目废水进入楠竹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措施可行。 (3)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依托的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可行,项目废水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4)污染源排放量核算 表4-9 废水污染物信息表
表4-10 废水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表4-11 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2.3营运期废水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楠竹山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不需要进行生活污水监测。 3、噪声污染物源强及治理措施分析 3.1噪声污染物源强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切割机、折弯机、切管机、滚圆机、攻丝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估计在70~80dB(A)之间。 表4-12 本工程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单位:dB
表4-13 本工程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接上表) 单位:dB
4-14 室外噪声源强调查清单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的技术要求,本次评价采取导则上推荐模式。模式如下: 1、室外声源预测模式
式中 :Lp(r)——预测点声级,dB; Lp(r0)——参考点处的声级,dB; r——预测点与声源之间的距离,m; r0——参考点与声源之间的距离,m。 2、室内声源预测模式 (1)计算某个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Lw——点声源声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dB;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2)计算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3)计算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 (4)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式中: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 Lp2(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 S——透声面积,m2。 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声级。 (5)工业企业噪声计算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在T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s。 采用上述噪声随距离衰减公式计算得到营运期项目主要产噪设备满负荷运行时不同方位处厂界噪声的影响值,预测结果见下表所示。 表4-15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表4-16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3.2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针对本项目噪声源,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①合理调整车间内设备布置,尽量将产噪设备布置于项目中心位置,针对高噪声设备,在底部设置减震垫; ②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确保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由于项目设备均在室内,且噪声源强较低,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噪声传播至厂界外1m处昼间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综上所述,项目所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3.3营运期噪声监测计划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监测计划见表4-17。 表4-17 噪声监测计划
4、固体废物污染物源强及治理措施分析 项目营运期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等三部分,各部分分析如下。
废包装材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纸盒、编织袋等,废包装材料预计产生量约0.5t/a,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再利用。 废铁屑:废铁屑产生量约为1.742t/a,收集后定期外售。 2)危险废物 ①废油性漆、稀释剂、香蕉水桶:本项目油性漆及稀释剂采用20kg/桶包装,废油性漆桶、废稀释剂桶以0.8kg/个计,合计约156个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产生量为0.125t/a,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属于 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经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②废矿物油:年更换废矿物油0.1t/a,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③废过滤棉(含漆渣):项目除漆雾方式采用干式过滤棉,干式过滤棉每1个月需更换1次,年产生量约为1.5t,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④废活性炭:根据经验系数,活性炭颗粒的吸附饱和率约为25%,即1kg活性炭可以吸附0.25kg的有机废气,吸附VOCs后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吸附废气增重后废活性炭的产生量为3.4t/a,约2个月更换一次,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⑤废抹布:本项目去油工序采用抹布蘸取香蕉水擦拭工件,废抹布属于危废,产生量为0.02t/a,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抹布属于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经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生活垃圾计,年工作240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0t/a,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表4-18 固体废物污染物信息表
建设单位设置一处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20m2,环评要求建设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在厂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对危险废物进分类暂存、处置,收集到一定量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对于危废暂存间建设要求及危废暂存工作要求如下:
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危险废物产生节点将危险废物集中到适当的包装容器中或车辆上的活动;二是将已包装或装到运输车辆上的危险废物集中到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的内部转运。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 ①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特性、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详细的收集计划。收集计划包括收集任务概述、收集目标及原则、危险废物特性评估、危险废物收集量估算、收集作业范围和方法、收集设备与包装容器、安全生产与个人防护、工程防护与事故应急、进度安排与组织管理等。 ②制定危险废物收集操作规程,内容包括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 ③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防护服、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④在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爆、防火、防泄漏、防飞扬、防雨或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 ⑤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
①危废储存库地面基础应采取防渗,地基采用3:7灰土垫层300mm厚,地面采用C30防渗砼200mm厚,面层用防渗砂浆抹面30mm厚,防渗系数能够达到10 -10cm/s; ②危废储存库地面与裙脚应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③库房内危险废物存放区应设置围堰,围堰底部和侧壁采用防腐防渗材料且表面无裂隙,围堰有效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 ④库房内不同危险废物进行隔离存放,隔离区应留出搬运通道;且库房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⑤危废废物暂存间应 “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加强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设置警示标志。
①企业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专门负责企业危险废物统计、收集、暂存、转运和管理工作,并对有关危废产生部门员工进行定期教育和培训,强化危险废物管理; ②企业须建立危险废物收集操作规程、危险废物转运操作规程、危险废物暂存管理规程等相关制度,并认真落实; ③企业须对危险废物储运场所张贴警示标示,危险废物包装物张贴警示标签; ④规范危险废物统计、建立危险废物收集及储运有关档案,认真填写《危险废物项目区内转运记录表》,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等,并即时存档以备查阅。
①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进行密封装运,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②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应当符合标准,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且必须完好无损,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③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注册,不得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④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一般工业固体固体废物贮存或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本工程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所列出的物质,本项目所涉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Q值计算详见表4-19。 表4-19 项目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Q值确定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风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低于临界量,总Q值=0.13722<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C,直接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故本评价仅对本项目环境风险做简单分析。 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如发生泄漏将污染项目周边地表水体和土壤,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以下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设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 2)配备大容量的槽筒或置换桶,发生泄漏时可以安全转移; 3)设专人管理化学品,危化品分区储存,加强巡视检查,车间内禁止烟火; 4)危险废物入库时,应有完整、准确、清晰的产品包装标志、检验合格证和说明书。 5)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对危险固废暂存间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予以改进或完善,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日常管理与运输。 6)设置灭火装置。 7)火灾事件会产生烟尘、不完全燃烧产物CO等污染物,同时会产生消防废水,火灾将导致周边环境部分大气污染因子超标;产生的消防废水一般情况下能够经污水管网排入楠竹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消防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且消防废水量较少,不会对楠竹山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风险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表4-20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6、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主要是油漆、稀释剂、危废的泄露,为防止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②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 ③.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一区003-1栋,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对生态环境无明显影响。 8、环境管理要求 (1)排污许可证申请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排放工业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害大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专用设备制造业 35—其他”,需进行排污登记管理。 (2)排放口规范化建设要求 固定噪声源、固体废物、废水排放口贮存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同时要求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设置与排污口相应的图形标志牌。
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在场区的废水排放口、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图形符号分为提示图形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分别按GB155621-1995、GB155622-1995执行。要求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方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绿色,图形颜色采用白色。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并保持清晰、完整。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形状及颜色见表4-21,环境保护图形符号见表4-22。 表4-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形状及颜色表
表4-22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
9、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 ,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自主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本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内容见下表。 表4-23 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内容一览表
10、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4-24 环保设施及环保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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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喷漆废气排气筒(DA001) |
颗粒物、二甲苯、VOCs |
密闭收集、过滤棉+两级活性炭+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93)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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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排气筒(DA002) |
油烟 |
油烟净化器+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
焊接烟尘 |
颗粒物 |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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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 |
VOCs、颗粒物、二甲苯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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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浓度 |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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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DW001化粪池出口 |
pH、SS、COD、 BOD5、氨氮、动植物油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可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厂界噪声 |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无 |
无 |
无 |
无 |
固体废物 |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油漆、稀释剂及香蕉水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矿物油、废抹布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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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生产区、仓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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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无土建施工期,基本不会造成区域内生态环境的破坏,对整个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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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生产车间、仓库、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处理,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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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从组织机构、救援保障、报警通讯、应急监测及救护保障、应急处理措施、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等方面制定严格的制度,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
1、综合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项目用地符合用地性质,项目所在区域配套设施齐全。项目营运期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小;在建设单位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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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粉尘 |
0 |
0 |
0 |
0.391t/a |
0 |
0.391t/a |
+0.391t/a |
VOCs |
0 |
0 |
0 |
0.4t/a |
0 |
0.4t/a |
+0.4t/a |
|
二甲苯 |
0 |
0 |
0 |
0.262t/a |
0 |
0.262t/a |
+0.262t/a |
|
废水 |
CODCr |
0 |
0 |
0 |
0.086t/a |
0 |
0.086t/a |
+0.086t/a |
氨氮 |
0 |
0 |
0 |
0.014t/a |
0 |
0.014t/a |
+0.014t/a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废包装材料 |
0 |
0 |
0 |
0.5t/a |
0 |
0.5t/a |
+0.5t/a |
废铁屑 |
0 |
0 |
0 |
1.742t/a |
0 |
1.742t/a |
+1.742t/a |
|
危废 |
废油性漆、稀释剂、香蕉水桶 |
0 |
0 |
0 |
0.125t/a |
0 |
0.125t/a |
+0.125t/a |
废矿物油 |
0 |
0 |
0 |
0.1t/a |
0 |
0.1t/a |
+0.1t/a |
|
废活性炭 |
0 |
0 |
0 |
3.4t/a |
0 |
3.4t/a |
+3.4t/a |
|
废过滤棉 |
0 |
0 |
0 |
1.5t/a |
0 |
1.5t/a |
+1.5t/a |
|
废抹布 |
0 |
0 |
0 |
0.02t/a |
0 |
0.02t/a |
+0.02t/a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0 |
0 |
0 |
6.0t/a |
0 |
6.0t/a |
+6.0t/a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附件1、环评委托函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湖南乐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我单位拟投资建设《年产3000台生物质颗粒供热设备、1000套装配式轻钢保温结构密集烤房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特委托贵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需要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湖南瑞益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 3月12日
附件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3、项目厂房租赁合同
附件4、检测报告
附件5、油漆、稀释剂、香蕉水MSDS报告
附件6、企业投资备案证明
附件7、专家签到表及专家意见
专家个人修改意见表(试行)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台生物质颗粒供热设备、1000套装配式轻钢保温结构密集烤房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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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湖南乐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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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黄攀 |
技术审查日期 |
2024.6.5 |
技术文件修改意见:
|
湖南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审查会
专家个人修改意见表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台生物质颗粒供热设备、1000套装配式轻钢保温结构密集烤房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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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湖南乐和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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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黄妮 |
技术审查日期 |
202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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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明确是否有车间地面清洁废水或者清洁含油废水,确无生产废水产生的,仅为生活废水产生并纳入集中污水处理厂的,不需要纳入废水总量管理,不需要明确控制指标。 4、完善附图附件。附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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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不够写背面,交环评单位,随环评文件报批)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废气处理设施(DA001) |
一般固废间 |
危废间 |
抛丸区 |
DA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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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暂存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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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6、项目土地利用规划图
项目所在位置 |